赵女士家中电表跳闸后找物业公司的电工来维修,认为对方操作不当,导致家中所有电器全部烧毁,她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财产损失等共计6万元。目前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赵女士称,2012年8月30日,其家中电表跳闸后要求物业人员上门处理,被告派电工到家里对电闸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因电工错推电闸,导致家中电器全部烧毁。为修复和更换家里的电器设备,她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电器设备损失和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59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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