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牟取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私改”电表,“帮人”减少电表用电计量,非法窃取公共用电,涉案价值近万元。近日,赫山警方经缜密侦查,调查取证,抓获王某、欧某、杨某等3名非法窃电犯罪嫌疑人。
2月初,赫山区供电公司电力稽查队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年初对赫山区某小区例行用电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多名住户用电存在异常情况,电表被人为改动,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接警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迅速出击,经对小区用户用电核查和电力稽查队提供的相关证据,2月3日抓获窃电嫌疑人欧某。经审问,欧某交代了于2014年3月雇请王某私改电表非法窃电的犯罪事实。根据欧某的供述,公安机关相继抓获窃电嫌疑人王某、杨某。经审讯深挖,2名嫌疑人对窃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王某精通电器修理技术,熟悉电表的构造及其原理,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他利用电器知识,采取不正当手段,“帮助”欧某、杨某等人修改电表部件,致使电表少计用电量,从而降低电费,并从中非法牟利数千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王某、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警方温馨提示:窃电即为盗窃国家电能,非法窃电将面临高额风险,根据国家《电力法》和《刑法》规定,用户盗窃电能,将在追补电费的基础上,承担三倍违约使用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安全用电的同时,一定要遵纪守法,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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