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计量局等7个国际组织联合制定的对不确定度的定义以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59一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有关规定,测量不确定度就是对测量结果质量的定量表征,测量结果的可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不确定度的大小。所以,测量结果必须附有不确定度说明才是完整并有意义的。
目前,在我国推行的150/I EC导则25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有明显的要求,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59一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还规定了测量评定与表示不确定度的通用规则。
不确定度的概念及分类 测量不确定度是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测量过程中有许多引起不确定度的来源,如计量器具本身的误差、取样的代表性不够、实际工作条件与标准工作条件不一致、所依据的理论不严密或所有的测量方法不完善、测量人员主观因素和操作技术等。
由此可见,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许多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具有统计性,另一些分量具有非统计性。所有这些不确定度来源的综合效应,使测量结果的可能值服从某种概率分布。